为及时传达公司转发的《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4月3日,工区主任刘建超利用周例会时间亲自组织在岗职工学习探讨。
会上,刘建超首先简述了文件具体内容,之后就江苏响水“3.21”特别重大爆炸事故、河北盛华化工公司“11.28”重大爆燃事故等15个案例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情况,随后结合本职工作对各岗位提出工作要求:一是以事故案例为戒,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,以股室为单位定期组织学习,不断增强安全防范能力;二是以春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为契机,在清明节到来前开展全面隐患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统计并处理;三是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,清明假期禁止占路施工,在以后的占路施工中,工程队长要亲自到现场监管,确保场地布设、作业流程等符合规范要求,有效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,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